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以大企业大集团、省、市“五个一批”重点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为主要对象,举办民营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班3期以上。贯彻落实《
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加强对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工作,举办10期面向成长型中小企业中、高层管理者专题培训班。积极探索信用担保机构经营负责人的管理知识培训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工作,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举办信用担保专业研修班1期,举办职业技能性班2-3期,生产管理性班2-3期,开展对首轮工贸行业“名师名家”素质提升培训工作。举办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训班和企业经营管理后备人才培训班各1期。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市场培训机构,进一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社会化培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作用,开展会员企业管理人员培训。(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落实《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逐步完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积极组织实施技术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建立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卫星远程教育学院温州分院,扩大继续教育覆盖面。贯彻落实《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创新教育培训内容与形式,重点抓好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的一、二、三层次的培养对象,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和对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继续教育,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各业务培训主管部门)
3、继续开展学历(学位)教育
做好资助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工作,继续办好第二批英国诺丁汉特伦特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班。办好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班,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上海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班,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JM)学位班,华中农业大学农业推广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学位班,安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硕士(MPH)学位班。加强与浙江大学教育培训的战略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班。认真落实机关干部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学费报销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干部参加学历(学位)教育。(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