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预案用于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下,规范各相关县(市、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2、保证重点,减少危害。
3、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协调小组)及其职责。应急协调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经委分管副主任、台州电业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建设规划局、市贸易与粮食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解决电网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指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经委负责,主要包括:及时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情况,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问题;执行应急协调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协调落实社会应急救援措施。
(二)相关部门职责
1、市经委:负责应急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2、市发改委:负责电网恢复正常运行所需的建设项目的计划安排和衔接工作。
3、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4、市公安局:负责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要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5、市交通局:负责发电燃料、抢险物资、必要生产资料等物资的运输和公交保障工作。
6、市建设规划局:负责恢复城市供水、燃气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
7、市林业局:负责发布森林灾害消息,查处因森林火灾引起的重点林区内电力设施破坏的森林案件。
8、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应急救援与抢险、大面积停电后恢复等有关部门的工作经费。
9、市贸易与粮食局:负责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调运,以及必要生活资料的市场供应。
10、台州电业局:负责协调电力企业应急工作,监督电力企业制订落实各项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