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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土地管理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时间要求:2008年3月前

  4、定期开展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汇总土地使用现状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的违规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申报工作,保证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项目依法用地。

  责任单位:市国土房产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区政府

  时间要求:长期

  二、实现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

  (一)整改目标

  实现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推行土地使用政务公开,增强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

  (二)整改措施

  1、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以及其它能够通过市场化配置的土地资源,一律交由市场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或其他公开竞争方式在全社会范围内予以配置。

  责任单位: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局、各区政府

  时间要求:长期

  2、健全用地公示制度,年初公布年度的用地计划,每月公示当月出地出让结果,公开包括用地单位、土地坐落、土地用途、用地面积、容积率、成交价格等信息,真正做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

  责任单位: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局、各区政府

  时间要求:长期

  三、建立预防为主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机制

  (一)整改目标

  建立预防为主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和及时处理土地违规违法用地行为。

  (二)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卫星遥感监测、土地动态巡查、协管员反映、批后跟踪管理、群众信访举报、舆论监督等制度,全面监管土地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制止建设项目违法用地行为,把违法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责任单位:市国土房产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信访局、各区政府

  时间要求:长期

  2、建立健全土地巡查工作责任制,划分责任区域,确定责任人,对建设用地和耕地保护工作情况巡回监督检查,做到各类违法用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对认真履行动态巡查职责,能够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辖区内违法用地案件明显减少的,给予一定奖励;对违法用地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不及时制止、上报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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