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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土地管理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土地管理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厦府〔2008〕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督察整改阶段规范管理完善机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7〕71号)的要求,市政府研究制订了《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整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一月十四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整改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督察整改阶段规范管理完善机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7〕71号),为认真解决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暴露出的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切实提高土地管理和执法水平,改善土地市场秩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如下整改方案。

  一、防范和制止违规违法用地行为

  (一)整改目标

  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用地的要求,防范和制止“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等违规违法用地行为。

  (二)整改措施

  1、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公开曝光重大典型案件,揭露违法用地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进一步增强全民懂法守法意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地用地意识。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土房产局、各区政府

  时间要求:长期

  2、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停止工业用地单独选址,严格行业配套和投资强度要求,提高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控制工业用地规模,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局、各区政府

  时间要求:2008年3月前

  3、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用地管理制度,对建设项目在立项、选址、用地审批、按照合同使用土地等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行为的监管,确保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提前介入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审查工作,促使依法使用土地。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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