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厦府办〔2008〕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7〕3552号)精神,2008年我市春运将从2008年1月23日开始,3月2日结束,共计40天。据预测,2008年春运期间,我市旅客运量将达439万人次,增长5.78%;其中:公路120万人次,增长3.05%;水路67万人次,增长2.47%;铁路142万人次,增长3.64%;民航110万人次,增长14.6%,本市公共交通3950万人次,增长2.89%。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我市2008年春运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协调,落实管理责任
今年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以客为主,安全为先,方便有序,服务满意”。各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统一组织落实春运工作。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掌握动态,及时高效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运输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认真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并切实进行整改, 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和经费,给予优先安排。要关心一线职工的工作和生活,以良好的状态投入工作,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二、合理安排运力,满足社会需求
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春运期间,陆、海、空各条块单位要认真分析历年春运客流规律,及早调研掌握客流变化动态,科学预测客流,合理调配运能,确保春运期间客货运力充足。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及公共交通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开展区域协作,做好与机场、车站、码头客流的配套衔接和紧急疏运工作,发挥运力的最大效能。劳动及各经济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等要协助铁路部门确定重点保障单位,严密组织客票预售,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引导、规范好劳动力市场,做好客流的平衡工作。
油品供应企业要保证客运车辆的用油需求,如出现大量车辆等待加油的情况,应设置专用加油位,优先保证客运车辆加注燃油。
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统筹安排好货物运输,保证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