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
1、加强节能技术创新。将节能领域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纳入科技产业发展计划,大力促进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和自主创新。鼓励节能技术开发,积极推动开发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源梯级利用和综合优化技术、重大机电产品节能降耗技术等。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积极研发制造节能、节水、节材、低耗、环保型装备,增加产品附加值的技术工艺。研究和提出节能技术开发和节能产业发展“十一五”期间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市科技局、市经贸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负责)
2、加快推广先进节能技术。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工艺和节能材料;组织实施能源系统优化、冷热电三联供、炉窑改造、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改造专项工程;加快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有关行业协会及时跟踪了解本行业有关节能信息,做好行业咨询、服务等工作。研究落实加快节能技术推进与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由市经贸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局等部门负责)
3、加强节能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国内外节能技术交流活动,及时掌握先进节能技术的发展动态和信息,积极引进先进的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支持我市重点耗能企业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利用清洁发展机制(CDM),推动我市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的发展。(由市经贸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外经贸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负责)
(四)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
1、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着力从企业、园区、社会三个层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在企业层面,积极组织企业向国家、省申报循环经济项目,争取国家和省相关部门给予政策和投资扶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并认真总结、适时推广。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省的循环经济试点,进一步做大循环经济规模。加强对电力、建材、钢铁等耗能高、污染重的重点行业的管理,引导企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余压余热等进行回收利用,推动不同行业的企业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耦合,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充分发挥建材、电力等行业对废弃物的消化功能,实现废弃物的最大资源化,实现“三废”综合利用产业化。在园区层面,研究制定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指导意见,以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园区规划建设,引导园区内相关联企业在资源利用上进行耦合,加强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在社会层面,探讨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机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促进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支持在社区和非居民区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实现废旧资源的再利用、资源化。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由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科技局等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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