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节能减排的重点任务
(一)积极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九大产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粤府〔2005〕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粤府办〔2005〕15号)、《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广东新型工业化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3〕44号)和省发改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指导意见和广东省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电〔2007〕15号)等精神,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及节能技术推广使用,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建立健全产业退出机制,按市场化原则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的产业,切实关闭、淘汰钢铁、水泥等行业中耗能高、污染大、效益差的企业,以及淘汰其他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认真研究落实关于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措施。(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贸局、市招商办、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负责)
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粤府〔2005〕1号)等精神,大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旅游、文化、传播媒体、信息服务等市场潜力大、耗能低、污染少的现代服务业,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工业协调发展。(由市经贸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旅游局等部门负责)
3、优化产业组织结构。以项目和产业集群为载体,合理规划产业和地区布局,优化能源利用系统。积极探索循环经济生态型工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产业集群。利用先进节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由市经贸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招商办等部门负责)
4、优化能源结构。统筹规划电源电网建设,加快发展水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发展核电、抽水蓄能电站,优化发展火电,全面实施“上大压小”工程,加快小火电机组淘汰退役步伐,加快推广使用大容量、低能耗发电机组和采用先进的输、变、配电技术和设备。鼓励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源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等重点节能工程。(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贸局等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