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实验室检测和耐药监测。根据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对接受抗病毒治疗人员的辅助性T淋巴细胞、病毒载量等相关检测。建立艾滋病病毒耐药性监测网络,开展新发感染人群耐药艾滋病病毒毒株的监测,为科学指导治疗和评价抗病毒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制订应对措施提供依据。
3.抓好机会性感染的预防和治疗,积极开展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防治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类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人的医疗救治政策,积极开展有效预防和治疗工作,对农村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适当减免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费用。建立结核病和艾滋病防治合作机制,开展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监测,对所有已知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进行结核病筛查,提高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诊断水平,加强预防、转诊、治疗和关怀工作;对发现的结核病病人,要纳入结核病防治规划及时治疗。
4.加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孤老救助安置工作。各地要建立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未成年子女和老人登记、上报和随访制度,落实孤儿安置和免费入学的政策措施。将生活困难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和艾滋病致孤的儿童、孤老按相关规定纳入城乡社会救助范围予以救助。
5.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预防、救助工作。积极发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人的作用,帮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开展生产自救,参加艾滋病关怀护理和救助工作,并对参加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提供培训和支持。
(六)切实加强性病防治管理
1.建立健全性病监测网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国家疾病监测点和艾滋病监测网络的分布,合理设置性病监测点,加强性病疫情监测和性病患病率等相关流行病学调查。加强性病检测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开展耐药监测,指导临床用药。
2.规范性病诊疗服务。加大性病诊疗市场整顿力度,规范性病诊疗和咨询服务行为。开展性病诊疗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健康教育,将推广安全套作为性病门诊规范化服务内容,配合开展高危行为干预工作。
(七)积极推进艾滋病防治应用性研究与国际合作
1.加强艾滋病流行病学研究,提高监测、预警和干预能力;加强艾滋病检测试剂的临床评价,提高艾滋病检测技术水平。开展艾滋病临床救治研究,总结中医诊治规律,完善艾滋病中西医结合综合治疗方案。建设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技术平台和示范区,加快艾滋病防治技术研究和成果的推广应用。注重艾滋病预防控制战略和策略的研究,提高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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