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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艾滋病防治规划(2007-2010年)的通知


  1.建设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网络。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建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艾滋病检测和筛查任务较重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建立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充分利用现有服务网络,建立适宜的服务模式,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强调自愿和保密原则,提高自愿咨询检测的可及性。开展艾滋病检测服务的机构,要提供检测前后咨询、相关健康教育信息和转诊服务。健全实验室质量控制、检测能力验证和质量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职业暴露预防和处理制度。

  2.完善艾滋病监测网络。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艾滋病综合监测,不断扩大监测人群范围和数量。根据有关规定对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遵循知情同意和保密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为新婚人群和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对手术病人、性病病人等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将公共场所服务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纳入从业人员常规健康体检内容,并依法告知检测结果。

  3.建立信息合作与共享机制。积极推进多部门间的艾滋病监测检测信息合作与共享,定期汇总分析艾滋病疫情监测信息并向公众公布艾滋病疫情。完善艾滋病网络直报系统,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及时、准确地上报艾滋病疫情,并根据监测结果和疫情报告情况,适时开展艾滋病专题调查,及时掌握艾滋病流行动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随访,及时掌握感染者发病、死亡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三)大力推广和实施有效干预措施

  1.积极开展针对性传播艾滋病的预防干预工作,落实推广使用安全套措施。认真总结吸收干预项目地区工作经验,建立高危行为干预工作专业队伍,制订干预工作方案并建立干预工作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动员各方面力量深入有关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集中场所开展预防干预工作;利用同伴教育宣传员在社区开展刑释解教人员预防艾滋病教育和生活技能培训;鼓励高危人群接受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和规范化性病诊疗服务。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积极配合,在有关公共场所及高危人群中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套,在公共场所设置安全套发售装置,在流动人口集中场所增设安全套销售点,提高安全套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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