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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


  (七)组织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坚持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组织实施优秀教师高级研修,选拔一批特级教师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继续开展国际合作培训,“十一五”期间每年重点资助1000名左右的骨干教师和校长出国进修。各地要把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师资培训范围,加强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指导民办学校做好教师培训工作。

  四、认真抓好农村师资队伍建设

  (八)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十一五”期间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普遍开展一次轮训,加大农村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师资队伍整体素质。鼓励农村教师通过自考、函授、现代远程教育等途径,有计划有步骤地提升学历层次。根据农村教育发展需要,对紧缺学科师资实行定向培养,毕业后按定向培养协议到农村学校任教。各地可设立农村骨干教师岗位,给予相应待遇,通过公开选聘、竞争上岗的方式,稳定和吸引一批骨干教师扎根农村任教。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岗位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

  (九)建立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实施“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和“万名大学生支援农村教育工程”。“十一五”期间,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遴选千所优质学校、万名骨干教师,与苏北农村千所薄弱学校实行“校对校”结对帮扶、对口支教。选派万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有计划地组织城镇优秀校长和农村校长相互挂职交流。对到农村支教、成绩突出的城镇教师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对选派到苏北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中小学任教3年以上(含3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4600元的标准逐年予以补助,连续补助4年,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教育厅另行制定。

  五、不断增强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和实践能力

  (十)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选择一批综合性大学作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基地。大力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教学水平。选拔一批优秀中青年专业教师进行重点培养,造就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队伍。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要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实行“访问工程师”进修制度,组织教师深入行业企业一线开展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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