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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

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
(苏政发〔2007〕12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师资是立教之基、兴教之本、强教之源。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水平的关键措施,是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根本保证。近年来,我省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从总体上看,师资队伍的数量、结构和整体素质与新时期教育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教师待遇也有待进一步改善。为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苏发〔2005〕15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十一五”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以完善教师教育体系为支撑,以加强教师教育和岗位培训为重点,创新机制、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为建设教育强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师资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是:

  --教师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10年,基本建立以师范类高校举办教师教育为主体,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协调发展,职前职后教育相互沟通,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举,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高等学校补充师资以研究生为主,中等学校补充师资以本科生为主,小学、幼儿园补充师资以专科生为主,教师数量满足教育改革发展需要。

  --师资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育的师资队伍学段、区域、学科结构趋于合理,高校师资队伍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结构进一步优化,高、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分别达70%、60%以上。

  --教师学历层次普遍提高。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学历,其中幼儿园、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达70%、90%以上,初中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60%以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达95%、90%以上,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比例均达5%以上。重点高校、一般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比例分别达85%、70%、40%以上,重点高校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达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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