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济政发〔2007〕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07〕65号)和全省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市政府确定于2008年初开展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切实加强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确定成立济南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同时,制定了《济南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见附件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事项。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相关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凡属污染源普查范围内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
济南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邹世平 (副市长)
副组长:张 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世深 (市环保局局长)
王祯祥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张子礼 (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王宏志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广勇 (市经委副主任)
鲁德和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郭毅琳 (市财政局副局长)
辛培勤 (市建委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