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其他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是指历史上山洪灾害频发或灾害损失严重的重要经济社会区。
2.山洪灾害一般防治区为山丘区域中除重点防治区以外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地区。 (二)近期规划具体实施任务。我市防治山洪灾害近期规划以人员能及时转移、减少伤亡为目标,在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抓紧实施雨量监测、预警系统等见效快的非工程措施,并辅以必要的工程措施,力争到2010年初步建立我市山洪灾害防洪减灾综合体系。
1.工程措施。
(1)山洪沟治理:治理山洪沟17条,全长160公里。
(2)泥石流沟治理:治理泥石流沟12条,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
(3)滑坡治理:治理山洪诱发不稳定状态滑坡7处。
(4) 实施山坡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我市应治理山坡水土保持面积406平方公里, 近期先行实施水土保持林种植和封禁管育两个项目,其他项目在远期规划中予以实施。
(5)修建临时撤退路等。
2.非工程措施。
(1) 完善山区小水库配套设施。对11座山区水库增加坝体安全监测及相应的运行管理设施。
(2) 建设监测系统。一是水文监测系统:布设雨量监测站30处、 改造6处,布设自动水位站25处、水文巡测站17处,布设中心控制系统配置1套。二是气象监测系统:新建9个自动气象站。三是滑坡泥石流监测系统: 新建20处降水量监测站,配备GPS位移监测、地声监测系统1套。
(3)建设通信系统。一是山区小水库通信系统:设置1个中心站, 1个分中心站和11个测站及测站之间的通信联通网络。二是应急通信系统:在孙各庄、下营、郭家沟等10个站点每站配置4部海事卫星电话,共计40部。其余16个站点采用400兆赫兹集群方式,实现通信联通。三是滑坡泥石流监测通信系统:将滑坡泥石流监测系统的传输纳入水文监测传输网内。
(4)建设预警综合信息系统。
(5)编制防灾减灾预案。
市水利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气象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防治山洪灾害实际需要,分别制定相应防灾减灾预案。
(6)开展山洪灾害防治知识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
3.系统管理及运行维护费。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分别落实水文监测、滑坡泥石流监测、通信等系统管理及运行维护费。
(三)远期规划实施任务。在2020年前健全与完善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在山洪灾害一般防治区建立以非工程措施为主的防灾减灾体系,使山洪灾害防御能力与山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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