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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市直企业用工难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


  (五)建设公共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积极争取省的支持,把市技工学校建成全省10大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之一,力争到2012年,年培训高级技能人才超2万人次,成为引领梅州产业升级、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方向的重要基地。围绕梅州的产业发展方向,支持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开放共享的原则,加快建设电子电器、机电数控、汽车维修、旅游管理、工艺美术等实训中心。根据市场发展需要,鼓励引导规模企业与职业技术学校共建互惠互利的实训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

  (六)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支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尽快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加强对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评价、职业资格证书颁发等工作的指导与管理。2008年底前,省重点以上职业学校全部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为学生参加鉴定提供便利条件。完善学历证书、培训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逐步实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双证制”。

  二、创新招工模式,拓宽用工渠道

  (七)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务信息网络。由市劳动、招商、经贸等职能部门共同建立全市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和企业用工信息库,健全劳动力供求信息收集、发布、统计和分析制度,用现代化手段对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进行分析、预测,每半月发布一次用工供求信息。开通市劳动力供求信息网,捆绑使用“信息进村”网络资源,推动劳动力供求信息延伸到社区、乡镇和村居。各级劳动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及时为劳务供求双方提供咨询、联系、协调服务。

  (八)打造劳动力供需互动平台。以市政府主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广大企业参与,原则上每年举办1-2场大规模用工招聘大会。配合重大节庆活动、招商引资活动或大型企业进驻梅州,举办专场劳务招聘会。在市级工业园区设立临时招聘市场,为企业用工提供工作平台,促进劳动力与企业有效对接。

  (九)面向市外招工。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与周边城市及内地劳动力输出地的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和相关院校建立劳务协作关系,开辟更多、更稳定的劳务输入基地。充分发挥社会职介机构在引进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及时为企业引进高层次、有一技之长的实用型人才。组织企业到劳动力富余地区招工或委托就业服务机构代理招工,经常性、有计划地引进外地劳动力。认真落实招工、用工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好引进人才的家庭安置、子女入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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