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市直企业用工难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市直企业用工难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
(梅市府办〔2007〕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市直企业用工难问题的若干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市直企业用工难问题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崇商重企的重大决策,加快劳动力资源开发,切实有效地帮助市直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开发劳动力资源,打造产业技工大军

  (一)扩大职业技术教育办学规模。抓住省高度重视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战略机遇,以市技工学校、市职业技术学校、市农业学校为龙头,力争到2011年,把3所学校建成规模超万人的院校,全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新增学位 5.3万人,在校生达9.5万人,实现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市技工学校力争2008年升格为国家重点技校,2010年升格为高级技校,2011年升格为技师学院。市职业技术学校力争2008年升格为国家重点职业学校,2009年建成国家级示范性职业学校。市农业学校力争到2010年建成国家级示范性职业学校。

  (二)整合职业技术教育办学资源。积极发挥政府的统筹作用,打破地区、部门、行业、所有制界限和学校类型界限,理顺办学管理体制。优化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布局,调整类型结构和专业结构,合理配置职业技术教育资源,扩大名校优势,提高办学效益。

  (三)打造职业技术教育特色品牌。牢固树立“社会需要什么岗位设置什么专业;社会需要什么技能开设什么课程;社会需要什么人才培养什么学生”的办学思想,强化“特色立校”理念,引导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发挥独特优势,找准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培育品牌专业,打造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职业技术院校,不断增强学校的吸引力、生命力和影响力。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支持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和市直职业技术学校等培训机构,切实加强农村青年、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把广大劳动力资源变成技工资源。力争到2011年,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10万人,培训退役士兵1万人,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2万人。着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实用性,让受训者真正掌握一技之长,成为技能型人才,更好地为梅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