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关于梅州市小汽车号牌竞价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办〔200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关于《梅州市小汽车号牌竞价发放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梅市府办〔2006〕18号《关于印发梅州市部分小型汽车号牌拍卖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时废止。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梅州市小汽车号牌竞价发放工作方案
为规范我市政府公共资源市场化运作的管理,保证小汽车号牌竞价发放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根据广东省公安厅、监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小汽车号牌竞价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公通字〔2007〕284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梅州市小汽车号牌竞价发放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叶胜坤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叶解春、市财政局副局长丘燕玲、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林伟青、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余立章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纪委监察局执法室张启文主任、市财政局侯卫芳科长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余东海副支队长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由余立章同志任主任,专门负责组织小汽车号牌竞价发放工作。
二、小汽车号牌竞价发放范围及数量
每次竞价发放的号牌范围限定为竞价发放月份之前(含当月)小汽车上牌号段,具体号段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供。每次提供的数量不超过全市前3个月小汽车上牌总数平均数的10%,最多不超过300个号牌。其余全部号牌按规定免费提供给群众随机选号。
三、竞价方式
将号牌号码逐个公开给车主举牌竞价,价高者得。号牌底价根据群众喜好程度而定,分别定为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10000元五个档次。
四、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