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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加快佛山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十大措施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意义和目的

  城市公共交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

  佛山作为一个正在蓬勃发展中的城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然而,公共交通的发展却仍然比较落后,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因此,为推进我市公共交通的发展,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我们将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保持公共交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使佛山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在近10年内达到以下的目标:

  第一个五年计划,全市的公交线路要达到289条,车辆总数达到5200辆,比现在公交车总数翻一番;建成广佛轨道交通,使佛山在轨道交通方面实现零的突破;公交分担率从目前不足5%提高到20%,空调车拥有率超过80%,车辆行驶速度要达到城区道路20公里/小时,城乡道路35公里/小时;第二个五年计划,全市的公交线路要达到389条,车辆总数达到8700辆,以建成的广佛轨道交通为依托,再增加一至两条轨道线,公交分担率要达到30%以上,空调车拥有率达到100%。

  二、组织领导

  为达到以上目标,必须设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根据佛府办《印发关于优先发展佛山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06〕356号),我市已建立公共交通发展协调会议制度,协调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相应的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并下设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市交通局。《加快佛山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十大措施》的组织领导相应由市协调会议领导及成员单位组成,工作办公室同样为“市公共交通协调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领导及各成员单位不变。

  “市公共交通协调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朱志红,联系电话:82288665 ,电子邮件:82288665@163.com。

  三、《加快佛山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十大措施》具体实施内容及任务分解(详见附件:《加快佛山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十大措施》工作任务分解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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