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加快佛山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十大措施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府办[2007]42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加快佛山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十大措施》及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加快佛山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十大措施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和省建设厅等五部门《转发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建建字〔2007〕49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先发展佛山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06〕356号)文件精神,同时,依照林元和书记和陈云贤市长分别在第十次党代会报告和第十三届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实施公交发展优先政策,加快构建现代公交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公交运输效率”的指示,为切实推进我市公共交通的发展,解决城市拥堵和市民出行难的问题,依照佛山市“2+5”城市组团公交规划,计划在近10年内分两阶段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第一阶段,在本届政府的5 年任期内,全市的公交线路要达到289条,车辆总数达到5200辆,比现在公交车总数翻一番;建成广佛轨道交通,使佛山在轨道交通方面实现零的突破;公交分担率从目前不足5%提高到20%,空调车拥有率超过80%,车辆行驶速度要达到城区道路20公里/小时,城乡道路35公里/小时;第二阶段,从2012年-2017年,全市的公交线路要达到389条,车辆总数达到8700辆,以建成的广佛轨道交通为依托,再增加1-2条轨道线,公交分担率要达到30%以上,空调车拥有率达到100%。为此,根据佛山实际,提出近5年内促进公交发展的10条措施:
一、以提高认识为起点,让公交优先理念深入人心
公交优先,是公众利益的优先,是人民大众的优先,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不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同时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明确国家对城市公共交通的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定位,深刻领会国家实施公交优先战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民生问题的大事来抓,并在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中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要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各媒体设立专题栏目,报道市和全国公交发展情况,同时,不定期组织专家、学者开展公共交通公益性的讲座,在全社会中形成公交优先的共识;二是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市政府颁布的有关发展公交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公交优先政策,互相协作,加强沟通,共同推进我市公共交通的发展;三是以“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和无车日”活动为契机,每年认真组织开展“公共交通周和无车日”活动,通过活动提高公共交通在社会的影响力,让各方面对公共交通的发展给予关注,为公共交通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推动我市公共交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