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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蚌政办〔2007〕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今年,我市遭受淮河流域1954年以来最大的流域性洪水,灾害损失严重,给部分群众生活造成较大困难。当前,天气逐渐转冷,灾区许多群众缺衣少被。为切实帮助受灾群众安全过冬,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国家、省关于做好2007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此次社会捐助活动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充分发挥各级党政军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为困难群众募集过冬衣被。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11日至12月12日)。印发“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动员。
  (二)组织募集阶段(12月13日至12月20日)。接收整理衣被,张榜公布,包装待运。
  (三)运送发放阶段(12月21日至12月28日)。各受援县、区和乡镇将捐助衣被直接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三、组织形式
  (一)各级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捐助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捐助衣被的收集、整理、发放、公示工作。各区和三县城关镇按管辖区域开展募集工作;中央、省驻蚌单位参加属地募集活动。市直机关单位、社会团体、驻蚌部队和驻蚌单位捐赠衣被,直接送市民政局(东海大道3888号,联系电话:3715016)。有对口帮扶任务的部门,捐赠衣被直接送对口帮扶乡镇。自行解决群众过冬衣被确有困难的县区,要及时与市民政局联系,市民政局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剂。
  (二)各级宣传部门负责社会捐助活动的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爱民政策,宣传党政军机关和党员干部、广大人民群众送温暖、献爱心的感人事迹,进一步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人人关心困难群众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活动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群众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迅速掀起捐助热潮,尽快把毛衣裤、棉衣裤、棉被等御寒衣被送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他们安全过冬、安度“两节”。
  捐助活动结束后,各县、区民政部门于12月31日前,将此次捐助活动总结和今年汛期以来的捐助活动有关汇总数据,报市生产救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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