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07年江西省食品生产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赣质监质函[2007]6号)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机构:
为落实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2007年食品生产企业有效性检查的补充通知》(认办可函〔2007〕43号)要求,配合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2007年9月至10月,对我省部分通过GB/T19001、HACCP认证的食品生产企业,我们组织开展了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以考核认证有效性为主,兼顾规范性和公正性。主要检查企业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管理体系运行情况、食品生产过程中关键点控制情况;同时,检查认证机构遵守法律法规、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等方面的规范性和公正性情况。共检查31家企业,涉及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哈特福德全球标准认证(北京)有限公司等22家认证机构。其中,有16家认证机构在审核20家企业时,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已立案查处5起,罚款26万元;还有3起正在调查处理中。发出整改通知书13份。有力地配合了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
从本次检查情况看,大部分获证企业体系运行基本有效。能提供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管理体系文件。基本能开展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对采购、生产、检验、销售等环节进行控制,食品质量能达到标准要求,认证标志使用基本规范。大多数认证机构能给获证企业提供评审过程信息,如审核计划、审核报告、不合格报告等。审核组专业配置基本合理,证后监督基本及时。除极个别外,绝大多数审核员未参与咨询活动,符合审核员行为准则要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证机构的问题
1、未能及时跟踪法律法规的新要求。2007年7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但在本次监督检查中发现,7月份以后所有认证机构开展的审核,基本上都没有提出这方面的不合格项,审核报告中也未提及有关食品召回内容。如2007年9月,北京中润兴公司对江西卫岗乳品公司进行了监督审核,卫岗公司灌装车间的必备生产设备“空气净化装置”已于2007年6月拆除,但中润兴公司没有予以关注,也没有开出严重不合格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