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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全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全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吉交函7号)


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省公路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
  根据交通部和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5]99号)的统一部署,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整治原则,全省各地积极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理顺管理职责,强化行业监管,排查事故隐患,进一步夯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基础。截止2007年底,此项工作共完成投资1204.7万元,改造渡口31处,渡改桥2处;改造渡船19艘,分别完成改造计划的25.2%和15.8%,现就全省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周密部署。自我省组织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厅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治工作,明确了渡口改造补贴政策,制定了《关于下达全省渡船改造、渡口安全设施省投资政策(试行)的通知》的投资政策,制定了整治计划。省公路管理局和省地方海事局均组成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调地方政府筹措配套资金,狠抓整治计划的落实,使全省渡口渡船的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二)认真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情况。省公路管理局和省地方海事局认真组织渡口渡船基本情况普查,摸清渡口渡船现状及存在的安全隐患,确定全省需新建、改建渡口131道、渡船120艘。同时,根据渡运量多少、渡船破损程度、安全隐患大小、地方政府和经营者的积极性等情况,制定出5种新建渡船标准船型,采取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分年度进行改造。

  (三)争取政府支持,确保整治效果。省公路管理局能够按照省厅的计划,将部分自然岸坡式改造为斜坡道式砼路面渡口或斜坡道间阶梯踏步式砼路面渡口,全年完成了31处渡口整治、2处渡改桥整治任务。大部分交通主管部门能够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及水利、安监和公安等部门,征得广泛支持和配合。通化县认识高、行动快,全年共改造和新建了9处码头,每个码头都建有候船亭、系缆桩、渡口守则和乘船须知等。省地方海事局深入各市县,认真调查研究,督促地方政府加快渡船改造步伐。吉林市龙潭区政府、通化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将渡船改造工作纳入民生工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筹措配套资金。德惠市、榆树市、桦甸市、永吉县等地方交通局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经营者进行渡船改造,保证了渡船改造的顺利进行,从根本上解决了当地的渡运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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