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裘玉旺(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
周 济(市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王成山(市监察局副局长、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显忠(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副主任)
窦少峰(市编办副主任)
徐正玲(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赵 文(市档案局副局长)
商 屏(市国家保密局副局长)
市编制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张显忠同志兼任。
联系电话:3216170(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3022252(市信息中心)
传 真:3216170(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3038494(市信息中心)
附件2:
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
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小组
二〇〇八年元月
说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07〕46号)的要求,特制定《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以下称《指南》)。
《指南》为全市各级政府规范制作和发布格式统一的政府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索取并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提供了技术保障,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对促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指南》由市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小组参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在多方调研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在制定过程中,综合考虑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现状和技术基础,并依据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信息编码标准,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代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信息检索、数据管理和归档制定了规范和标准。今后根据需要不断完善。
目录
第一部分 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索引号编制规则
第二部分 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代码编制规则
第三部分 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
第一部分 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索引号编制规则
一、信息索引号编制规则说明
政府信息公开索引号是为方便检索政府公开的信息所编制的一组代码,按照全省的统一编制规则,它由机构代码、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月、信息流水号四部分计20位字母和数字组成。编制规则如下:
市、县(市、区)代码(2位)+ 部门代码(3位)+ 业务科室代码(2位) + 信息分类(4位,大类 + 子类)+ 编制年份(4位) + 编制月份(2位) + 流水号(3位)
市、县(市、区)代码:
第一位。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按全省统一编排,滁州市为M。
第二位。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代表市直或各县(市、区),依次编排为:市直单位为A;琅琊区为B;南谯区为C;来安县为D;全椒县为E;天长市为F;定远县为G;凤阳县为H县;明光市为J。
因此,第一、二位代码依次为:市直单位为MA;琅琊区MB;南谯区MC;来安县MD;全椒县ME;天长市MF;定远县MG;凤阳县MH;明光市MJ。
部门代码:
第三到第五位。该段代码用于区分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省统一规则省、市、县(市、区)三级相同部门使用相同的部门代码。
如: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其部门代码都为004。
业务科室代码:
第六、七位,如办公室01、业务一科02,按顺序进行排列。不区分业务科室发布信息的单位,业务科室代码为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