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监督投诉及联系方式;
(5)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
3.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参照以上内容编制。
(二)指南编制。
1.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及联络方式(包括办公地址、电话、传真、E-mail等);
2. 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
3. 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人提出申请须知,处理申请的程序和答复方式;
4.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
(三)收录时限。
按照由近及远的要求,重点是2005年元月1日以来的政府信息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充实历年政府信息。
四、实施步骤
编制工作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限时操作,扎实推进。
(一)宣传启动阶段(2008年1月20日前)。成立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小组,广泛动员宣传,召开培训会议,全面启动编制工作。
(二)清理编制阶段(2008年1月21日-2008年2月29日)。依法全面清理政府信息,对清理审核的行政职权,进行科学分类和登记,逐项列明实施依据、公开形式、范围、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按照“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的原则,绘制主要行政职权流程图。
(三)软件培训阶段(2008年2月20日-29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从省政务公开办公室领取编制指南和目录应用软件,分发到各相关单位,并对软件的安装及使用进行培训。各单位确定软件培训、使用的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软件环境的配置,确保软件安装、使用和信息发布的顺利进行。
(四)审核录入阶段(2008年3月1日-20日)。按统一格式和标准,编制公开信息,由单位指定保密工作机构审核把关,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对明确可以公开的信息,直接组织录入;对把握不准的公开信息,报市编制工作小组审核后录入。
(五)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3月21日-31日)。市编制工作小组对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组织保障
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目录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强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编制工作按期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推进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1.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编制工作。
2.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工作进行法律和政策的指导、培训。
3. 市编办负责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能清理、审核。
4. 市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公开系统软件和网络技术的培训及指导,维护和更新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并对利用网站开展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检查。
5. 市国家保密局负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受理并答复信息发布单位提出有疑异的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事项。
6. 市档案局指导目录分类和索引号编制,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归档,提供查询服务。
7. 市监察局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对违反信息公开的失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8. 各部门、各单位使用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和省经济信息中心统一配发的“安徽省信息公开系统软件”,及时发布、维护、更新信息,撰写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性任务,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
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杨东坡(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