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延政发〔2007〕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延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延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逐步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3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与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坚持实行属地化管理,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三)工作目标
到2007年底,基本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65%;到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城区内基本建立起布局基本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筹资机制稳定、政策措施配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