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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平安办、市综治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村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平安办、市综治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村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台市委办〔2006〕82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台省部属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市平安办、市维稳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村建设的意见》已经市委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6月9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村建设的意见

  为促进我市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基层平安创建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平安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平安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预防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公共安全,进一步深化平安村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广大群众安居乐业,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2、总体目标。通过进一步深化平安村建设,努力实现“十无”目标: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无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无村干部犯罪案件。

  二、预防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3、强化源头防范和治理。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决策和项目,出台或实施之前,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努力把握好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切实防止因决策不当而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做到既有效地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又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要进一步落实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把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作为首要环节,重点解决好因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环境污染等引发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关心帮助困难群众,让绝大多数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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