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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五、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创建和谐出行环境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对站务人员、司乘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提高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要倡导文明服务,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运输调度指挥,保证车船的正班正点。要保持站容站貌和车(船)容车(船)貌整洁,定期洗换座(卧)具,为旅客提供良好的旅行环境。车站和客运车(船)要按规定配齐服务设施,保证在春运期间正常使用。若夜晚有旅客滞留,车站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务。要采取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及预售(订)票、扩大联网售票范围和组织送票服务等措施,方便旅客购票。春运期间,凡是发生严重服务质量事件,特别是粗暴待客、侵犯旅客合法权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六、加强防控、注重保洁,预防流行性疾病传播

  春运期间正值呼吸道疾病易发期,加之人员流动大,密度高,易于疾病传播。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及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流行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克服春运期间客流量大而带来的各种困难,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各机场、车站、码头要加强预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流行性传染病的宣传,劝导乘客不要携带活禽动物乘坐车(船、机),并做好公共场所日常的清洁卫生、通风、消毒工作。一旦确认发现疫情,要及时与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隔离控制措施。

  七、积极宣传、认真汇总,做好春运统计报告工作

  春运期间,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广泛宣传春运工作所采取的各项措施、运输组织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通报春运进展情况,大力宣扬春运期间涌现的好人好事;要通过印制宣传材料,提醒驾乘人员、旅客注意出行安全,及时发布春运动态和车(船、机)航班、旅游景点、气象预报等信息,方便广大群众出行。

  春运期间,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工作,对社会客运量进行全面分析和统计,确保统计工作的准确性。铁路、民航、公路、水运等部门每天要按时向市春运办报送运输完成情况。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将2008年春运工作书面总结于3月12日前报市春运办。春运结束后,市春运办将对按时上报春运统计情况、积极反映春运工作动态、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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