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扬州市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先进乡镇的通知
(扬府发〔2008〕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07年,各地继续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部署,积极履行政府相关职能,不断增加教育投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各项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经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对照有关标准进行评估验收,确认以下27个乡(镇)为扬州市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先进乡镇,并予公布。
宝应县:广洋湖镇、山阳镇、黄塍镇、泾河镇
高邮市:三垛镇、界首镇、汉留镇、汤庄镇、高邮市开发区
江都市:樊川镇、大桥镇、武坚镇、真武镇、仙女镇、小纪镇、丁沟镇
仪征市:大仪镇、真州镇
邗江区:槐泗镇、方巷镇、头桥镇、沙头镇、杨庙镇、李典镇
广陵区:湾头镇
维扬区:城北乡
市开发区:八里镇
鉴于评估标准的变化和乡镇合并等因素,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同时组织对部分在2005年之前公布的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先进乡镇进行了复评,确认以下2个镇为扬州市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先进乡镇,一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