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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发行关于全力配合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积极支持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发行关于全力配合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积极支持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6〕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市农发行《关于全力配合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积极支持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全市夏季粮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关于全力配合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积极支持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意见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咸阳市分行)

  我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进展顺利,成效显著。鉴于今年夏粮收购在即,粮食企业改制重组和资产处置工作尚未结束,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市粮食工作会议精神,配合粮改,支持收购,避免农民卖粮难问题发生,现就有关问题及我行意见报告如下:
  一、全力支持粮食企业改革改制
  (一)尽快组建新的粮食购销企业,实行政企分开。
  目前,随着粮食市场的全面放开,各类所有制企业只要具备收购资格,均可入市收购,国有粮食企业不再承担主渠道收购作用。所以,对国有粮食企业来说,粮食改革势在必行,改革步伐越快,改革越彻底,企业市场竞争力越强。对农发行来说,贷款投放主体越明确,责任越实,风险度就越低,这已在粮改先行一步的安徽、江苏等地得到了有效尝试。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一个县(区、市)组建1-2个股份制粮油购销公司,在农民交粮集中地区可延伸收购网点(公司加网点总数不超过改制前企业总数的30%),租用原企业的相关设施,承担新粮收购任务。同时本着债随资产走的原则,由其中一个公司既承担粮食收储业务同时承担原收储企业的债权债务,统管原企业除库存粮油以外的所有资产,依靠资产租赁和资产处置收入归还原占用的农发行贷款本息。新组建的粮食企业实行一级法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彻底与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在企业改制中要负责新的企业重组和农发行债务的落实,改制后主要履行粮食市场管理、粮食质量监测和粮食市场监测检查体系建设的职责。各级农发行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支持企业重组,大力支持粮油购销和储备,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为新组建企业及时办理注册、登记等手续,确保新组建企业在夏粮收购前完成组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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