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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干线公路治超集中打击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由市交通局组织路政人员在干线公路的入口处堵截,在矿区、厂区与干线公路的接口处用流动检测车进行检测,禁止超限载车辆驶入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继续实行“以堵为主”的政策,在县乡路设置限制超限车辆通行的设施,有效抵制超限超载车辆驶入。
  (四)强制卸载到位
  1、明确治超政策。在集中打击阶段,对凡是超过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可卸载的超限超载车辆通知承运人自行卸载。不自行卸载的,由检测站强行卸载。对已经实施卸载的超限超载车辆不得收取公路补偿费和罚款。对运输物品属不可卸载或者不宜卸载物品的超限载车辆,要发给《违法行为告知单》,通知承运人自行分载或转载,并严格按照治超政策和规定进行处理。
  2、充实和加强检测站执法力量。要在永寿、长武、泾阳检测站配备足够的路政执法人员,公安部门充实加强警力,保证在每个站有不少于10人的公安和交警人员。
  3、完善检测设施,校验检测设备,提高检测效率,落实卸载机械和设备,保证卸载的速度和安全。
  (五)打击分合载行为
  1、由永寿、彬县、长武、旬邑、淳化、泾阳、三原县政府组织公安、交通、煤炭、工商、国土管理等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煤炭和大宗建筑材料分载合载、转运过关的清理整顿。加大打击力度,对专门从事分合载的设施和设备,组织拆除并没收其工具和设备。
  2、由交通部门组织路政人员利用流动检测车巡回检测,集中打击分合载行为。发现在路面分合载的行为要严格查处,对屡教不改者要向当地政府汇报采取严厉的措施,予以根除。
  (六)建立黑名单制度,锁定多次恶意超限超载车辆档案
  对多次恶意超限、聚众闯关、恶意堵塞交通、分载合载或经公安部门多次处理屡教不改的车辆,由检测站和驻站公安干警建立黑名单,交公安车管部门锁定车辆档案,在车辆年审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打击非法改装车辆
  由市政府统一安排,检测站所在地县政府组织实施,公安牵头,工商、交通等部门配合,按照《陕西省治理非法改装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对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栏板、加钢板、加轴及装载质量技术参数明显不实的非法改装车辆,采取拆解等措施,强行恢复车辆原状。对故意卸掉车牌、涂抹车辆放大号的由公安部门严加查处。
  (八)打击假冒军警车辆
  由咸阳军分区、武警支队联合负责,公安、交警部门配合按照《陕西省打击假冒军警车辆从事超限超载运输活动专项治理方案》,对从事超限载运输的车辆进行稽查,发现假冒军警车辆立即进行严肃处理,有效遏制假冒军警车辆超限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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