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全省和市治超领导小组的安排,制定详细、周密的应急预案。由市交通局、公安局、武警支队共同组建一支保障有力、作风过硬、反应迅速的应急分队,及时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治超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市治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10月24日陕西省进一步强化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有关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以大局为重,各负其责,落实治超责任。煤炭局、公安局分别牵头联系有关部门制定清理整顿煤矿装载秩序、公路沿线煤炭经营企业、储煤场(点)超限超载、分载合载行为和非法改装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多管齐下,严管重罚,坚决把超限超载现象打压下去。
1、市交通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领导包站点,指导强化治超的整体推进,主要负责路面治超各项数据的收集与分析,提供治超决策依据;制定强化治理工作方案;协调彬县、长武、旬邑、泾阳县政府开展对超限超载货源地(煤矿和煤炭转运点)的监管;落实国道312线公路环境整治;协调永寿县政府拆除煤炭分载合载设施;协调泾阳县政府解决石料厂的源头管理;建立货运企业、驾驶员信誉档案;组织公安、交警拆解非法改装车辆;负责对非法改装车辆吊销营运证;整顿和规范检测站管理,提高检测效率,安全卸载,规范执法;组织检测站执法人员在省界和主要公路出入口劝堵、堵截超限超载车辆;启动流动检测车在干线路口和货物转运地检测执法;负责检测站和执法人员规范化管理,健全管理制度,检测认定超限超载车辆,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卸载,围绕治超切实履行保护公路的职责。
2、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维护检测站及周边治安环境;依法打击聚众闹事、冲卡闯站、站前恶意拥堵等违法行为;负责对假冒军警车辆的打击;打击非法改装车辆;保障检测站设施及人员安全。交警部门主要负责拦截、引导车辆;维护检测站交通秩序;保障应急救援和交通畅通;认定、拆解非法改装车辆,强制恢复车辆原状。
(三)加强源头治理
1、在国道312线陕甘交界由交通部门组织交警、路政、运政人员对进入我市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堵截、劝返,减轻我市治超的压力。
2、由煤炭局负责,彬县、长武、旬邑县政府组织实施,加强对煤矿进行重点监控,加大监管力度,制定规范装运煤炭的严厉措施,提出具体装载要求。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标准装载,禁止运煤超限超载车辆驶出矿区。对违反装载规定的责令煤矿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3、由煤炭局牵头,工商、公安、国土、交通、质检等部门配合,按照《陕西省清理整顿公路沿线煤炭转运站点和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分合载行为的实施方案》,清理整顿煤炭经营企业和储煤场(点),进行规范管理,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驶出场(点),公路不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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