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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公路普修活动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公路普修活动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6〕1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农村公路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对于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活跃农村经济,加强城乡交流,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意义。2006年,我市开工建设通乡油路共计275.7公里,建设县乡公路180.1公里,建成通村油路(水泥路)2320公里,农村公路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发挥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但是,农村公路技术等级偏低,路网结构不完善,养护体制不健全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为保证农村公路建设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确保2007年建成通村油路(水泥路)1570公里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按照《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加快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交〔2006〕102号)精神,凡列入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计划的项目,必须提前1年完成路基施工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利用今冬明春农闲季节对2007年拟建通村公路基础及部分农村公路进行一次全面普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修范围:全市所有列入2007年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计划的通村公路及今年建成的通村油路(水泥路)及部分县、乡公路。
  二、整修内容:公路的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防护工程和临时的排水工程。
  三、整修时间:全市农村公路普修活动从2006年12月5日开始,至2007年3月15日结束,历时100天。
  四、措施及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速度。农村公路是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基础条件,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既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体现,也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农村经济,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尽快形成贯通城乡、规模适度、布局合理、服务良好的交通体系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责任,也是为营造和谐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应尽的职责。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重要性,明确在农村公路建设发展问题上的重大使命,搞好统筹规划,积极筹措资金,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职责,推进全市农村公路快速发展。
  2、质量是农村公路工程的生命线。各县市区政府、各级交通部门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农村公路质量管理机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建立完善的“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理、施工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市交通局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指导,贯彻落实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相关政策;各县市区要组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组织,设专职人员负责质量监督工作,履行政府监督职能,规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切实加强建设质量管理与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建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分包、转包工程的行为。建立农村公路施工队伍和监理企业信誉库,对近年来参与我市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队伍和监理单位,要进行认真筛选,对信誉良好、业绩突出的施工队伍和监理单位,要鼓励其参与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对信誉差、业绩平庸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要列入“黑名单”,取消其在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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