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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予秦都区马庄镇等12个乡镇咸阳市教育强乡镇称号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予秦都区马庄镇等12个乡镇咸阳市教育强乡镇称号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7〕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西部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强市的实施意见》(〔2005〕20号)下发以来,全市各级进一步加大教育创强力度。乡镇一级作为教育区域创强的基层政府,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教育创强工作,形成了竞相创强、你追我赶的喜人局面。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依据《咸阳市创建教育强镇(乡)评估细则》,对2006年上报的创强乡镇进行了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市政府决定授予秦都区马庄镇,兴平市赵村镇、西吴镇,泾阳县中张镇、永乐镇、口镇、燕王乡,彬县新民镇、车家庄乡、炭店乡,旬邑县原底乡等12个乡镇“咸阳市教育强乡镇”称号,每乡镇奖励3万元。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乡镇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充分发挥教育强乡镇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创建西部教育强市做出新的贡献。 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把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工作,按照“社会事业教育为先”的要求,全面落实各级办学责任,继续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努力推进全市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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