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城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入户登记、信息采集情况;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前期准备情况。
二、督查时间
(一)12月6日上午海原县,下午中宁县;
(二)12月10日城区文昌镇、滨河镇、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常乐镇、永康镇、宣和镇。
三、督查人员及方式
督查由市政府张静荣副秘书长带队,市政府督查室、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参加,督查采取听汇报、座谈、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
四、几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