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民主制度化和规范化。党的领导地位进一步加强和巩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得到提高,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深化完善党代会常任制,增强党内团结和活力,扩大党内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深化“民主恳谈”制度,深化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基层民主实现形式。
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到2010年,国务院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全面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各部门的职权及行政程序,改革和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严格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建设一支政治合格、懂法守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公务员队伍。
维护司法公正,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确保司法权的依法独立行使,到2010年,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目标要求在全市各地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积极推进各级政法机关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把各项执法工作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建立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体系。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制定和实施台州市“五五”普法规划,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加强法学教育和研究,为我市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保障。
完善公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深入持续开展依法维权活动,重点做好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社会群体的维权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完善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
二、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
5、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推进台州法治建设,加强和改进各级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政法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工作,更好地成为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6、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树立司法权威。依法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确保司法公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
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自觉成为台州法治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宣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