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关爱工作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精神力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根本思想基础。全市各级关工委要继续加强宣讲团、报告团、关爱工作团、家长学校、青少年教育基地等阵地的建设,结合党的中心工作、重大历史纪念日,从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的特点和现状出发,采取各种形式,向青少年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民族精神鼓舞青少年,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青少年,引导他们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1、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充分发挥“五老”作用,组织关工委宣讲团、报告团,利用清明、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和改革开放 30 周年纪念活动,在烈士碑前、纪念馆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向广大青少年宣讲革命先烈的英勇壮举和中华民族的奋斗历程,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
2、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2008年,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将在我国首都北京举行。全市各级关工委要以迎接奥运会、举办奥运会为契机,在青少年中开展丰富多彩的“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让广大青少年以实际行动与奥运同行,使北京奥运会成为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的奥运会,充分展示新时期青少年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要加强对青少年进行奥林匹克教育,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同时引导广大青少年向特长型、技能型、高素质人才发展,在青少年中树立典型,用先进典型激励和鼓舞广大青少年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全面发展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
3、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关爱工作。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平安台州”建设,积极发挥全市各级关工委关爱工作团(组)和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利用法制学校、家长学校、青少年暑期活动中心等阵地,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学生、社会青年、外来青工的法制教育,引导青少年自觉遵纪守法。与有关部门建立和健全法制学校,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推广温岭、天台等法制副校长的工作经验,推进法制副校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继续开展或参与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学生、失足青少年、归正人员和吸毒人员的关爱帮扶工作,帮助他们解决思想、生活和工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配合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