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提高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
(一)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和尽快建立县、乡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新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健全相关制度,既保证领导班子高效运转,又保证实行有效的监督。坚持和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完善由全委会投票表决作出重大决定的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组织的领导,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对武装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政治建设、国防动员和战备训练等各项具体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台州军分区,配合单位:市纪委)
(二)深化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行工作。坚持和完善市、县、乡三级党代会常任制,积极探索扩大党内民主的新途径。健全党代会年会制,完善党代会代表和代表团活动制度,完善党代表提案、建议、意见制度,突出年会效果。建立党代表联系和评议制度,发挥党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代表提案和建议、意见案的处理、反馈等工作。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党内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内民主选举制度,试行代表辞职制,加强对党代表的动态教育管理。加强党代会常任制的理论研究,对试点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和理论提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三)完善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新世纪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形成党建带群团、群团促党建的互动局面。围绕构建和谐台州的目标,充分利用群团组织联系群众广泛、组织网络健全、工作方法灵活的优势,积极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大合唱”。(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七、进一步加强统战和群团工作,提高团结各方、共促和谐的能力
(一)巩固和完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好《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及省、市的实施意见,充分激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活力。坚持政治协商,拓宽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渠道,重视听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的建言献策,加大民主党派监督的力度,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配合单位:各民主党派)
(二)认真做好新的社会阶层等统战工作。加强非公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在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委探索建立统战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化建设。高度重视民族宗教领域的不稳定因素摸排工作,做好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加强海外联谊会和海外商会建设,引导在外台州籍人士回乡创业。加强与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系,团结他们为祖国统一、共建和谐献计出力。(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联、市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