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活力
(一)加大制度创新力度。认真贯彻“一法、一纲要、三条例”和十一项规范性文件,总结换届考察工作中民意调查、民主测评、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深化干部经常性考察工作,真正把能干事、真干事、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要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两年”工作情况,作为经常性考察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项考察,强化考察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干部正常退出机制,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回避和职务任期有关规定,规范对试用期满干部的考核。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和服务,推广双向约谈制度。加强对双重管理部门干部的协管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积极探索和完善干部分类管理制度。认真探索和研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适合
不同类型单位的人事分类管理制度。稳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制,提高机关工作质量。(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三)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全面贯彻落实《
公务员法》,完善公务员调任转任规定,不断规范乡镇选聘制干部录用。做好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工作,组织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录用公务员,树立良好的导向。加强公务员培训,构筑公务员终身教育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一)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抓好党政领导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五支队伍建设。加强拔尖人才培养和管理工作,建立一批名家、名师、名医工作室,加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切实提高“新台商”整体素质。不断完善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服务、评价、激励等机制,加快建立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体系。加强欠发达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希望之光”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医、支教、科技服务力度。(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配合单位:市经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办、市科协)
(二)创新党管人才工作机制。积极履行党委牵头抓总职责,充分发挥各方面各司其职的积极性,建立完善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人才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体系。强化人才资本产权激励机制,加强人才市场和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人才工作督查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五”人才规划,实施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