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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

  在抓好帮扶广元贫困地区和支援涪陵三峡库区重点工作的同时,要继续帮助这两个对口地区援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及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继续加强干部挂职交流及“1+1”希望工程工作。
  (三)对口支援西藏那曲地区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分期分批调派援藏干部。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与调派援藏干部的周期相衔接,通过政府性资金投入援建一批新的项目,改善那曲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有计划、有组织地帮助西藏开展人才培养和部分基层干部培训。支持和鼓励我市企业到西藏投资兴业,同时为西藏企业到我市发展提供帮助和服务。
  (四)对口支援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安排,分期分批调派援疆干部、技术人员,落实援助项目。坚持优势互补,互利互惠,把我市民资优势与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资源优势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两地经贸合作与交流。
  (五)援助资金安排。对口支援资金安排考虑我市与省内共援城市援助力度的相对平衡和受援地区之间的平衡,纳入市和县、市、区两级年度财政预算,具体按计划分期、分批安排。援助资金额度:
  1、对口帮扶四川广元每年总额 280 万元(包括新村扶贫工程、公益性事业项目、劳务培训等各项资金);
  2、对口支援重庆涪陵三峡库区每年总额 220 万元(包括新村扶贫工程、公益性事业项目、劳务培训等各项资金);
  3、对口支援西藏那曲地区嘉黎县每年120万元;
  4、对口支援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根据援建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六)考察访问。适时组织台州市党政代表团赴对口支援地区进行考察访问,一是重点考察我市对口支援项目的落实情况;二是考察对口支援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三是交流、探讨对口支援工作的新情况、新方法、新思路,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四是看望我市对口支援挂职干部和技术人员。考察访问四川广元、重庆涪陵地区一般安排在年初,西藏那曲和新疆和田地区一般安排在七、八月份。
  四、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与机制
  (一)建立统一的对口支援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台州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负责对口帮扶四川广元、对口支援重庆涪陵、西藏那曲和新疆和田等“四对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协作办。相关县、市、区也要相应建立领导机构。
  (二)明确职责分工。“四对口”日常工作由政府经济技术协作部门负责,干部挂职交流与技术人员的选派工作由组织部门牵头,人事部门参与;无偿援助工作由政府经济技术协作部门牵头,财政部门参与;经济协作工作由政府经济技术协作部门牵头,经委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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