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江苏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评价考核等级

  评价考核结果按百分制打分,分为四个等级: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节能量)、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百家重点耗能企业,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整改方案,由市政府责令其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省经贸委和市政府对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等级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并结合全省节能表彰活动进行表彰奖励;各级政府加大对该企业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对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要从严控制,并对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五、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节能办会同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监察厅等部门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负责节能目标责任的评价考核和监督核查工作,并将评价考核结果报经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各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建立科学、合理、分级的考核指标、制度和程序,逐步完善评价考核工作的实施和检查机制,建立评价考核社会专家库。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价考核结果,并对自查报告及千家重点耗能企业和百家企业耗能企业综合评价报告的准确性负责。

  各级统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完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保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附表1
  各市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


┌───────┬──┬─────────────┬───┬────────────────────────────────┐
│ 考核指标类型 │序号│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节能目标(50分│ 1 │万元GDP能耗降低率     │ 50 │完成计划目标得50分,完成目标的90%得45分,完成80%得40分,依次类推│
│   )   │  │             │   │。每超额完成10%加5分,最多加15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
│       │  │             │   │计划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等次。                   │
├───────┼──┼─────────────┼───┼────────────────────────────────┤
│节能措施(50分│ 2 │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情况  │ 4  │1.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2分;           │
│   )   │  │             │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2分。               │
│       ├──┼─────────────┼───┼────────────────────────────────┤
│       │ 3 │节能目标分解和落实情况  │ 5  │1.节能目标逐级分解,2分;                    │
│       │  │             │   │2.开展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检查和考核,2分;             │
│       │  │             │   │3.定期公布能耗指标,1分。                    │
│       ├──┼─────────────┼───┼────────────────────────────────┤
│       │ 4 │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情况  │ 12 │1.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上升,3分;           │
│       │  │             │   │2.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工业增加值比重上升,3分;        │
│       │  │             │   │3.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3分;           │
│       │  │             │   │4.完成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标,3分。                │
│       ├──┼─────────────┼───┼────────────────────────────────┤
│       │ 5 │节能投入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0 │1.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并足额落实,3分;               │
│       │  │             │   │2.节能专项资金逐年增加,3分;                  │
│       │  │             │   │3.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4分。                  │
│       ├──┼─────────────┼───┼────────────────────────────────┤
│       │ 6 │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情况  │ 3  │1.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2分;             │
│       │  │             │   │2.实施重点节能技术示范项目,推广节能技术服务机制,1分。     │
│       ├──┼─────────────┼───┼────────────────────────────────┤
│       │ 7 │重点企业和行业节能工作管理│ 6  │1.完成重点耗能企业(包括千家企业和百家企业)节能目标,2分;   │
│       │  │情况           │   │2.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率完成100%,得2分,完 │
│       │  │             │   │成80%得1分,不足70%的不得分;                  │
│       │  │             │   │3.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100%,得2分,完成80%得1分,不足70%的│
│       │  │             │   │不得分。                            │
│       ├──┼─────────────┼───┼────────────────────────────────┤
│       │ 8 │法律、法规完善和执行情况 │ 6  │1.出台和完善各类《节能法》、《江苏省节能条例》配套法规、规章等,│
│       │  │             │   │2分;                              │
│       │  │             │   │2.定期开展节能执法监督检查等,2分;               │
│       │  │             │   │3.执行主要耗能产品和建筑能耗限额标准,2分。           │
│       ├──┼─────────────┼───┼────────────────────────────────┤
│       │ 9 │节能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 4  │1.加强节能监察队伍、机构能力建设,1分;             │
│       │  │             │   │2.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并充实能源统计力量,1分;           │
│       │  │             │   │3.推广和普及能源计量器具,1分;                 │
│       │  │             │   │4.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1分。                 │
├───────┼──┼─────────────┼───┼────────────────────────────────┤
│小计     │  │             │ 100 │                                │
└───────┴──┴─────────────┴───┴────────────────────────────────┘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