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带动,加快发展
各地要抓住国家、省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机遇,加强畜牧业项目的立项和申报,积极争取国家、省畜牧业项目支持。重点利用国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省政府扶持重点县发展项目资金和生猪大县奖励资金,建设一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全市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发展。要加强已批复和在建项目的管理工作,实行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强化管理,确保按要求、按进度、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通过争取项目,建好项目,用好项目,打造项目带动型畜牧业。
(五)培育龙头,带动发展
各地要按照“引进外龙头、建设新龙头、壮大老龙头”的发展思路,培育壮大一批畜禽养殖和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同时,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养殖场(户)”的经营模式,积极发展订单生产,发挥龙头企业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桥梁作用,通过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销和服务对接,带动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发展。生猪大县要按照“业主投资、先审后建、先建后补、公开公正”的原则,利用中央和省奖励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和贷款贴息的办法,对标准化规模猪场和养猪小区进行扶持,对验收合格并且获得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的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和养猪小区进行奖励。
(六)强化服务,提高水平
各级畜牧部门要多层次、多形式地举办畜牧技术培训班,推广先进生产技术;鼓励和支持畜牧部门技术人员分包、领办、创办养殖场、养殖小区和畜产品加工企业,做好示范带动。积极发展畜牧业协会、合作社等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及畜牧业经纪人队伍,搞好中介服务。利用畜牧业信息港、农信通网络、中原农业信息网,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指导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不断提高畜牧业生产水平。
(七)加强督导,严格考评
为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督促解决畜牧业发展进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成立督导组,定期对发展现代畜牧业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每季末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建立全市现代畜牧业发展工作考评体系,对6个县(市、区)和20个畜牧业重点乡(镇、办)现代畜牧业发展情况一季度一排名,定期进行通报。
附件:许昌市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任务分解表(略)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