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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关于黄南州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关于黄南州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黄政办〔2007〕107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关于《黄南州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业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黄南州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 2007年11月)

1 总则

  1.1 目的

  为建立健全突发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紧急处置、灾情评估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突发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救灾工作方针和青海省林业局编制的《青海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黄南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工作原则

  1.3.1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以保障沙尘暴高发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做好监测、预报和预防工作。

  1.3.2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州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局制定和实施本预案,领导和指导全州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沙尘暴灾害的应对和防范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落实责任。县、乡要层层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编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3.3 加强协调,整合资源。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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