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区指挥。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半专业和经过训练的有组织的森林消防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的原则。
(四)应急通讯
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信网的基础上,当地电信部门要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利用通讯指挥车的各种通信设备、卫星通信和短波、超短波通信,确保各扑火大队与各级前线指挥部、通信畅通。
(五)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六)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七)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当地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当地医疗部门进行救护,或由州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协调卫生部门组织医疗专家进行救护;死难者由当地民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八)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1、扑火力量的组成。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半专业和经过训练的有组织的森林消防队、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及当地群众等扑火力量为主。
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实施跨区增援计划。
2、扑火梯队的组成。本着以森林消防队为主,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的原则,分三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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