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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关于黄南州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三)人工影响天气

  由气象部门根据天气状况,针对重点火场的地理位置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请求上级部门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四)信息报告和处理

  1、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由州森林防火办公室按照林火日报、月报制度规定及时上报省森林防火办公室。

  2、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后,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务必要在2小时内,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州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核准情况,按程序及时上报州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和省森林防火办公室。

  四、火灾扑救

  (一)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情状况,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火灾应急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

  1、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应急反应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后,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必须设立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现场指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将重点火场的综合情况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及时上报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防火办。

  2、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应急反应

  州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重、特大森林火灾报告后,立即了解起火地点、起火时间、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扑救组织等情况。根据州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领导指示启动预案后,指挥部各小组人员立即上岗到位,赴火场工作组人员立即出发,火场通信指挥车同时赶赴到达现场。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其他相关部门立即进入紧急备战状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职责任务开展工作。

  (二)扑火指挥

  1、统一指挥。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逐级指挥。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前指必须执行上级前指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前指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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