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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关于黄南州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五)预案启动条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火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仍有继续蔓延危险时,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越州、县界且受灾面积在20公顷以上的乔木林或50公顷以上的灌木林火灾;

  2、森林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3、正在燃烧且受灾面积在50公顷以上的乔木林或100公顷以上的灌木林火灾;

  4、连续燃烧24小时且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严重威胁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点的森林火灾;

  6、 发生扑救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

  7、其它需要州上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任务

  (一)黄南州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其职责

  1、组成

  总 指 挥: 州政府分管副州长

  副总指挥:黄南军分区副司令员

       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员单位:州发改委主任

       州财政局局长

       州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州民政局局长

       州公安局局长

       州交通局局长

       州卫生局局长

       州广播电视局局长

       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州气象局局长

       黄南电信分公司总经理

  总值班主任: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指挥部下设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专家咨询组等工作部门。

  2、职责任务

  在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州森林防火指挥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社会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扑灭火灾。

  (1)综合调度组职责

  负责根据火场火情动态,进行综合协调调度,制定灭火方案、组织灭火和掌握火情动态及火场天气情况等,及时传达省、州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根据扑火需要和扑火前线指挥部的请求,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兵力;负责起草上报有关森林火灾的各类情况报告、总结报告及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文件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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