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预案启动条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火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仍有继续蔓延危险时,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越州、县界且受灾面积在20公顷以上的乔木林或50公顷以上的灌木林火灾;
2、森林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3、正在燃烧且受灾面积在50公顷以上的乔木林或100公顷以上的灌木林火灾;
4、连续燃烧24小时且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严重威胁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点的森林火灾;
6、 发生扑救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
7、其它需要州上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任务
(一)黄南州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其职责
1、组成
总 指 挥: 州政府分管副州长
副总指挥:黄南军分区副司令员
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员单位:州发改委主任
州财政局局长
州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州民政局局长
州公安局局长
州交通局局长
州卫生局局长
州广播电视局局长
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州气象局局长
黄南电信分公司总经理
总值班主任: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指挥部下设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专家咨询组等工作部门。
2、职责任务
在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州森林防火指挥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社会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扑灭火灾。
(1)综合调度组职责
负责根据火场火情动态,进行综合协调调度,制定灭火方案、组织灭火和掌握火情动态及火场天气情况等,及时传达省、州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根据扑火需要和扑火前线指挥部的请求,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兵力;负责起草上报有关森林火灾的各类情况报告、总结报告及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文件资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