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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重大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5.3 通讯

  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联络及有关信息系统网络畅通,明确主要联络和信息系统维护人员的专用电话和备用电话。

  5.4 安全防护

  在灾害处理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尽量减少使用有毒药剂。使用有毒药剂要远离水源和居民点,并做好宣传工作,预防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5.5 应急结束

  应急预案启动后,通过采取全面有效的防控措施,达到防控效果后,由专家组负责进行灾情发展变化和防治效果的评估,及时向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和发生地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提出继续实施、终结实施或转为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实施防治的意见。

  根据专家组的意见,经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协商灾情所在地人民政府后,由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对外公布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或应急结束。

6 后期评估与善后处置

  6.1 后期评估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灾害发生县,及时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重大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生物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措施。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应将应急预案启动和实施的有关情况报告州人民政府,并抄报省林业局。
  6.2 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发生地林业主管部门开展灾后重建,重点组织实施专家组后期评估提出的改进措施。恢复受灾森林、林地,清理因应急措施而设立的临时设施。

7 保障措施

  7.1 通讯保障
  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与县林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卫星通讯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指挥部与有关部门及现场工作组之间的联络畅通。

  7.2 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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