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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规划的通知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8)全面推进“建设清洁家园”活动。广泛发动市民积极参与“清洁家园”整治生活区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公益性活动,引导市民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创造整洁美观、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
  主管部门:爱卫会、文明办、城建局、国土房屋局、妇联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9)推进“安全饮水”活动。认真贯彻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鼓励市民举报污染水源行为,保障城乡市民饮水安全达到国家标准。
  主管部门:水务局、卫生局、环保局、爱卫会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二)提供健康食品
  1.具体目标
  有效控制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控制与减少食源性疾病,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市民对食品安全消费的意识和能力。
  2.行动策略
  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食品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企业安全自律水平,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行业健康行为,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加工、销售行为。引导市民既要注意选择健康食品,又要避开有害因素,并在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的前提下讲究营养平衡。
  3.相关推进活动
  (1)推进“绿色无公害食品生产”活动。逐年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推行“粮油蔬菜安全检测”活动。实行食品质量安全(QS)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QS)市场准入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
  主管部门:农委、质监局、工商局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2)全面推进“放心食品、健康消费”活动。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提示或警示,切实加强市民对食品安全性情况的知情权和基本知识的知晓率,引导市民自觉抵制不健康食品消费。
  主管部门:工商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商业局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3)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人人有责”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卫生法》知识;鼓励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机制,完善食品安全举报系统,引导市民维权,主动检举违法食品的生产、加工、经销行为。
  主管部门: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业局、工商局、质监局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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