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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批转市建委《2008年南京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任务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4)积极做好龙潭水厂40万立方米/日一期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建设铁心桥、竹林等自来水增压站;江南新、改建供水管网70公里。

  (5)江南新、改建燃气管网40公里;实施CNG(液化天然气)储配站、高中压调压站等燃气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共青团路、迈皋桥及杨庄3座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开工建设川气东送天然气利用工程。

  (6)建设500千伏回峰山,220千伏苏庄、宁海路,110千伏古平岗、常府街等一批输变电工程,实施江东门变电所升压、八卦洲、汤山变电所增容等工程。

  (7)结合城市道路、新城及经济开发区建设新建一批通信管道。

  (8)结合民用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修建60万平方米防空地下室;建成秦淮区等人防指挥所,开工建设高淳、溧水县人防指挥所;开工建设市民防教育基地。

  (三)继续强化六项管理,进一步创新城管机制

  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宗旨,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区县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市区考核联动机制,实现城管机制创新。

  1、规划管理

  (1)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力争报批,为从空间战略上实现“优化城市结构、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的目标提供规划依据。

  (2)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完成一批民国建筑保护名录的规划方案;拟定不建设地区的规划控制举措。

  (3)组织开展道路等市政联动计划专项规划;完成“2234”水环境综合整治、绿色南京、公交优先、大厂绿化隔离带、主城南部绿化隔离带等规划编制工作。

  (4)完成南京总体城市设计和沿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一批城市设计。

  (5)完成土地招拍挂规划和经济适用房年度汇总分析,完成一批出让和储备用地的规划许可。

  (6)统筹城乡发展,编制一批村镇规划和重点村庄规划。

  (7)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做好《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的清理和修改工作。

  (8)完善规划公示制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程序透明度。

  2、环保管理

  (1)实行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提高环保准入门槛,通过刚性制度的约束保证环境改善。

  (2)全面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环保执法,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环保责任追究制度。

  (3)完善污染监测监控体系,提高环保科技水平,实现污染源全过程、全方位的实时监控。

  (4)完善城市安全供水体系,保障城市用水安全。

  (5)深入开展各类环保创建活动,巩固环保成果。

  (6)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7)大力推广建筑节能,在试点基础上,推行既有大型建筑节能监测监管工作,建立节能建筑的性能测评、认证标识制度和日常的建筑节能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严格实施建筑工程的节能单项验收和节能工程施工验收备案。

  3、交通管理

  (1)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违法违章交通行为的执法管理力度,强化交通安全监督,减少交通事故。

  (2)加强静态交通管理,完善停车政策、法规及公共停车规划,推动公共停车设施投资经营的社会化、市场化进程。

  (3)加强停车管理,规范路侧停车,严禁非法占道停车。

  (4)加强城市桥梁管理力度,杜绝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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