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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纲要的通知

  1.政府主导与企业参与相结合。立足我市实际,充分发挥政府在气候变化科技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同时,通过政策和制度创新,运用市场机制充分鼓励企业参与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技术突破与对策研究相结合。立足自主创新,瞄准未来科学技术发展方向,集中全市力量进行重点突破,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努力实现气候变化领域的技术跨越,主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减小气候变化产生的影响和危害。同时,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未来发展战略目标,结合国际政治、经济、贸易和外交形势,研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与激励机制。

  3.近期需求与长远目标相结合。立足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针对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急需解决的迫切问题,及时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解决方案和对策建议;同时,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建立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支撑体系。

  4.整体布局与分工实施相结合。立足现有的科技支持渠道,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对我市气候变化领域的科技工作进行整体布局;同时,要按照各部门职能与分工,分别落实《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和本纲要的任务。

  (三)主要目标

  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的总目标是:到2020年,气候变化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广泛应用;重点行业和典型脆弱区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明显增强;应对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政治、经济、贸易方面的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高;气候变化的技术研究取得重要进展,科研基础条件明显改善,科技人才队伍水平显著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的科学意识显著增强。

  “十一五”期间的阶段性目标是:

  1.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政策框架和协调机制基本形成,整合科技资源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2.改进区域气候变化领域预测、分析、评价和决策技术与方法;

  3.攻克一批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若干关键技术研究取得重要进展,开展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试点示范;

  4.有关气候变化对农业、水资源、林业、渔业、生物多样性、石漠化及人类健康等方面的影响研究取得重要成果,并在三峡库区等典型脆弱区开展适应气候变化的试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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