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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理财意见的通知

  (四)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坚持公开透明、权责明确、讲究效益、程序规范、监督有力的原则。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做好各类专项资金项目的规划、审核和论证。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
  (五)建立财政决算规程。规范决算编审程序,建立健全决算编审责任制度,确保财政决算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利用决算数据分析财政管理现状况,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益。
  (六)落实财政执法责任制。科学划分和依法界定财政执法职能、执法岗位和执法主体,严格规范执法内容、范围、权限和责任。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使依法理财成为财政管理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
  四、强化财政监督,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依法向同级人大报送预算编制、执行以及决算报告,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质询。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和接受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完善财政监督职能。规范财政监督程序和监督手段,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使专门监督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部门对财政部门实施的专门监督。
  (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建设“阳光财政”的要求,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政府理财工作的社会透明度。公布规范性文件、举报受理电话和地址,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监督举报权,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受理申诉、检举和办理制度,形成对政府理财的社会监督氛围。
  五、实施理财过错责任追究规程,建立健全惩戒机制
  (一)财政管理活动要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财政执法主体资格必须经授权或者财政部门的合法委托。各级财政部门的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权限和执法职责要明确,实现执法主体合法化、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确化、执法程序规范化。
  (二)全面落实财政执法责任制。结合岗位职责,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执法文书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制度,探索财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制度。
  六、开展财政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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