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理财意见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7〕1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理财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理财的意见
(市财政局)
为全面推进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陕政办发〔2007〕4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财政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依法理财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基本原则:必须维护
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必须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把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第一要务,把依法理财作为财政工作的第一目标;必须把推进依法理财与深化财政改革、转变财政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开拓创新与循序渐进相统一,既要体现改革和创新的精神,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分类推进;必须把坚持依法理财与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
(二)总体目标: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财政的目标
--公共财政体制基本建立。各级政府财力与支出责任相适应,政府财政支出责任明确。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监督制度健全,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显著提高。
--财政法规制度基本完备。各项财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财政对经济运行监测、评价、调控机制健全,制度规范,财政宏观调控能力、财政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明显增强。
--理财程序和行为规范。科学规范的理财程序基本建立,财政决策和预算管理等理财行为依法规范运作,财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科学合理,财政调控体系运转灵活、制约有力。
--财政监督有力。科学严密的财政监督体系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基本完备,财政行政执法做到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内容适当,财政法律制度得到全面、正确实施,财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制裁,财经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理财环境改善,财政干部队伍素质优良。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政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财政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理财能力全面增强。